首頁 > 房產新聞
個人持有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遭法院拍賣,適用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下稱房地合一稅),不論是否取得拍賣價款或有無利得,均應於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符合條件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可於所得稅申報期間申報列舉扣除。
個人依房地合一稅制辦理自住房屋、土地交易,只要符合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以下簡稱房地),如被繼承人取得房地日期在105年1月1日以後,應適用新制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土地所產生之交易損失,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對於正殷切期盼老屋重建的屋主,每一個行政流程的縮短,都是離新家更近一步的關鍵!為了回應龐大的都市更新需求,地政局今(2)日宣布與新北市合作,讓臺北市111年即啟用的自動核算程式飛越淡水河,在臺北市申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之交易所得額,以核實認定為原則,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2點第1項第1款規定,如為買賣取得者,成本之認定是以購買時之成交價額為準,亦即應以實際支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連續繼承而取得之房屋、土地,如該房地「最近一次」繼承之被繼承人係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屬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出售房地完成所有權移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減除接受政府補助部分,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以新臺幣(下同)180,000元為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新制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營利事業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之使
最近一期(114年10月)實價登錄交易件數437件,較9月減幅2.02%;交易總額243.90億元,較9月增幅65.30%;住宅價格指數127.69,較9月上升0.35 %。
為避免併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都市更新案件在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清冊所載面積與計畫核定發布後地政機關辦理逕為分割之土地登記面積不一致,將嚴重影響都市更新計畫書之相關內容,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推出「臺北市都市更